这个不难解决。
三个人合伙做生意,正常情况下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这里的利润是指净利润。
除去所有开销以后的利润。
有一个人天天守店,这个人这个行为可以视为雇佣。那么这个费用应该从人工费用里面扣除。人工费用的制定应该由三人一起协商,根据当地同种工作平均费用,平均时间来确定。这里面应该包括各种福利待遇。比如节假日,加班,各种保险。
确定好以后,那么此人的工资归工资,他的利润分成归利润分成。这样独立分开,独立结算,到时候就不会出现纠纷了。
最关键的,三个人应该制定一份明确的详细的协议书,这样万一有什么经济纠纷,或者不满意也能说得清楚。
俗话说生意好做伙计难搁,三个人合伙做生意之前就应该商量好怎么分钱,亲兄弟明算账,一些涉及到自身利益的问题说在前面还是比较好的。有些人碍于情面不好意思张口,但发生纠纷了情况就会更糟糕了。我觉得你们可以额外给天天守店的人一份工资,计入成本扣除掉,剩余的钱再平均分配,毕竟人家比你们多付出了一份力气。三个人最好商量一下,别伤了和气。
3人按投资比列股份算钱。然后工作的人单开一份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