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用车贷款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18(含)到60(含)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二)具有经办行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其中个人商用车贷款的申请人需挂靠具有合法城际客运经营权或运输经营权的运输公司或营运车队;工程机械车贷款的借款人需获得工程项目施工资格
(三)信用记录和收入水平符合《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四)购车行为真实,能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车首付款
(五)能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
(六)信贷业务实施前,在农业银行开立活期存款结算账户或银行卡账户,愿意接受农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七)个人信用等级在A级(一般级)(含)以上
(八)经办行要求的其它条件。注:具体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个人自用车贷款申请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
2、在经办行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3、还款能力证明
4、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或银行的存款证明;申请置换式个人汽车贷款需提供全额购车发票及机动车登记证
5、购车合同或协议
6、担保资料:(1)以自然人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还款能力证明以及个人信用等级评定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2)以汽车经销商、担保公司担保的,担保方须提供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
7、经办行规定的其他资料。详询当地农行。
个人商用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且客运车和货运车的贷款到期日不得长于车辆挂靠协议的到期日,贷款到期收回,不得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