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开放的四个经济特区是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深圳、珠海、汕头属于广东省,厦门属于福建省。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
厦门,属于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