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二者区别
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做的,这种鉴定是在治疗完成并且完全康复后才做的,主要是看对今后生活功能的影响程度,是法律认可的比较权威的鉴定。因遭受工伤事故伤害而致残的,必须有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才能得到伤残赔偿。
医疗伤残鉴定是医疗部门做的一种鉴定,一般受伤后立即能做,主要看但是伤害的程度。如:是重伤还是轻伤。刑事伤害一般要做这种。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工伤医疗期鉴定和伤残鉴定。劳监委会根据你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回应,这是程序应该根据个人情况即使做对个人也有好处
做劳动能力鉴定,你可以在治疗终结后向劳动部门申请,一般他们会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