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法规,这类事先免责的条款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不能因为出事多了就要求员工签订免责协议,这样的协议也不合法。出事故了应该做的是查找原因,吸取教训制定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而不是想着推卸自身的责任。
按照合同法规定,事先免除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