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2、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4、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