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首要的特征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所以一般来讲人们认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该是总经理,或是董事长,其主要判别依据就是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谁是决策人。在工程项目中,由于项目经理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决策人,全面负责施工项目管理工作,《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范》(GB50656-2011)12.0.4规定“项目经理因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此项目经理被认定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这一定论没有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四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