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兴未艾的化石文化已经成为拉动地方经济的新增长点,但是随着《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及其一系列配套文件的出台,进行化石文化开发要注意如下问题:
(1)从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的角度看,只有数量大的一般保护化石才能进行实体化石文化资源的开发。例如,山东泰山周围地区产出丰富的三叶虫化石,特别是中寒武世的蝙蝠虫、蝴蝶虫,经常制作成砚台、镇纸、笔筒、印盒等文具,颇受欢迎。山西大同侏罗系地层中产的煤精是良好的雕刻艺术材料,用煤精雕成的云冈石窟图是当地著名的旅游纪念品。此外还有贵州三叠系石灰岩中的海百合、湖北宜昌奥陶系石灰岩中的震旦角石、辽西侏罗系火山凝灰岩中的狼鳍鱼在奇石和旅游纪念品市场上都很常见。对于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一般不能进行实体化石资源的开发,更多的是一种文化概念和旅游资源开发。
(2)化石文化资源开发过程中涉及一般保护化石的交易和出境等问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
(3)随着新化石的不断发现,《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中的化石种类会增加,化石分级标准也可能有所调整,以往的一些一般保护化石可能升级为重点保护化石,这是在化石文化开发与利用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4)在古生物化石文化资源开发过程中还应注意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众所周知,我国是古生物资源大国,很多珍贵的古生物化石资源是中国特有、世界罕见的,对于这部分资源开发的时候就要格外注意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防止不法分子侵犯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