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细地阅读了你提出的问题,我的建议如下:
首先,如果你到工厂上班,入职前,与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是临时的劳动合同,你现在是在约定的试用期内,认为自己不能胜任这份工作,想要离职,必须到单位人事科,向分管人事的领导说明情况,并办理离职手续。办理完离职手续之后方可离职。
如果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认为这份工作自己不适合,可以到单位人事科,向人事科的分管领导说明情况,他同意之后,你上交工卡、工服等用品后,方可离职。
不办理离职,不假不到是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会按旷工处理,所以,离职前,一定要去人事科办理离职,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烦恼。
愿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让你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