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离婚协议上也没有写房产归属,说了房子归属对方,现在准备把房子过户给对方,但也没有证明怎么办?

2024-11-17 16: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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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既然是协商好了的,那就没必要多此一举,直接过户给对方就可以了。如果是对之前的口头协议有异议,离婚协议上也没有说明的,可以协商或者通过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2:

离婚协议,是在离婚证取得之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可以凭离婚协议,主张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办理住房过户。
如果对方拒接,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回答3:

协议本身就是你们自己双方意愿表示。只要双方同意,随时可以签补充协议。

回答4:

只要双方同意,直接去办理过户手续就行了,不需要证明。

回答5:

可以重新约定,不同意的可以起诉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