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咸文[2001]20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崇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崇发[2002]7号)文件精神,决定将崇阳县档案局(馆)与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合署办公,对外保留牌子。注册资本:62.58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