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退伍的军人,犹豫在部队是种种原因没有办理残疾证,如果你是因公负伤没有超过三年的,现在还可以到自己单位或户籍所在之地的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交申请书、并依据民政部《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申请残疾军人鉴定和办理残疾军人证。但是最大的问题在于所要准备的材料:
依据民政部《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规定:
第四条 残疾等级评定包括新办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调整残疾等级。
新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对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外的人员认定因战因公残疾性质,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对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能及时评定残疾等级,在退出现役后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认定因战因公性质、评定残疾等级。调整残疾等级是指对已经评定残疾等级,因残疾情况变化与所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人员调整残疾等级级别。
属于新办评定残疾等级的,申请人应当在因战因公负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3年内提出申请。
第五条 申请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评定残疾等级,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没有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以原致残部位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直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六条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查评定残疾等级申请后出具书面意见,连同本人档案材料、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等一并报送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
申请新办评定残疾等级,应当提交致残经过证明和医疗终结后的诊断证明。
依据以上规定,除了申请、照片等一般除了以外,有困难和关键的是:
1、原部队旅(团)以上政治部门关于发生事故前后和受伤经过的证明文件;
2、受伤后所住部队系统医院(如果没有住院经历的那么就没有再申请的必要)原始病历和出院小结。
3、上述材料得到审核通过后,民政部门会指定你到医院,依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的相应伤情、条款,进行鉴定。只有评定为十级以上等级的,才能在省市级民政部门集中一年两次的批准后,领取《残疾军人证》。
不能,只能在地方办。
问民政部门
??都退役了谁给你办啊。我们那都是不给办不肯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