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交通驾驶证扣分怎么扣的,详情。打什么电话咨询呢?

2024-11-16 20: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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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打电话当地车管所查询。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7、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9、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11、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13、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4、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3、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8、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9、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10、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11、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2、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7、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8、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10、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11、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扩展资料

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驾驶证,那么明年的11月4日是一个记分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12个月)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

尚有罚款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给予清零,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后会在此基础上记分,以此类推,如果超过12分,那么就需要通过学习消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章查询

回答2:

驾驶证扣分的话,都是在自己违反了交通规定的情况下。12580都可以进行交通违章的查询确认。

记分周期是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驾驶证,那么明年的11月4日是一个记分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12个月)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

尚有罚款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给予清零,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后会在此基础上记分,以此类推,如果超过12分,那么就需要通过学习消除。

扩展资料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所以,采用简易程序的都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章处理

回答3:

可以打车管所电话。

《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七十八条规定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C驾照:扣满12分

如果驾驶证被扣12分(包括12分、12分以上不足24分),将暂扣驾驶证,并重考科目一,待考试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在此期间开车属于无证驾驶。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不要以为扣满12分仅仅是回去考个科目一那么简单,如果你还处于实习期内,那结果就是注销驾照,得回去驾校重新报考,这不仅赔了钱,还赔了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章查询

回答4:

各项违法行为的扣分标准如下:
1、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四)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五)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2、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四)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的;
  (五)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六)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的;
  (七)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八)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十)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
  (十一)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十二)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十三)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3、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
  (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
  (四)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五)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附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六)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七)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的;
  (八)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九)违反停车规定,临时停车、停放的;
  (十)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一)驾驶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的;
  (十二)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过标准的;
  (十三)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十四)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违反其他载人规定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十八)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二十公里以上的;
  (十九)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二十)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二十一)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二十二)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二十三)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违反管制措施的。【分页】

  4、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2分:
  (一)违反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的;
  (二)违反车速规定的;
  (三)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五)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前方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强行转弯的;
  (六)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七)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八)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九)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的;
  (十)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的;
  (十一)驶入或者驶出非机动车道,不避让非机动车的;
  (十二)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警报器或标志灯具的;
  (十三)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十四)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号牌或移动证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5、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的;
  (二)驾驶员在实习期间不按规定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或带挂车的汽车的;
  (三)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的;
  (四)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的;
  (五)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七)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或驾驶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附载不满十二岁儿童的;
  (八)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九)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十)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一)小型客车行驶中,驾驶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二)其他违反车辆装载规定的。
  6、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
  (一)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追加记分3分;
  (二)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2分;
  (三)造成轻微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