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参加今年2015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报考人员有哪些条件限制?

2025-04-14 20: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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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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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ningbo.huatu.com)消息,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会在2015年2月份出公告,为了帮助广大考生积极备考,宁波华图为您发布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5浙江省考备考交流群: 345124430。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2)、(7)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此外,报考公务员还需符合《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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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尚未发布。建议先参考2014浙江省考公告中的相关规定:http://zj.offcn.com/html/2013/07/23933_2.html

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类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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