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2024-12-02 13: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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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应当为被告指定辩护人的情形:  
  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回答2:

有以下情况,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1.未成年人。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
3.盲、聋、哑。
4.尚未完全丧失控制和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
5.经济条件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
前四种属于强制,第五种属于申请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