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结婚证丢了也可以办理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原领结婚证的地方)。需要携带的东西有:第一、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第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第三、结婚证(最好两本);第四、离婚协议书(双方已签字);第五、双方各2张小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
1、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如果没有户口簿,则需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
3 、结婚证。如果结婚证毁损或遗失,或一方因故强行收藏住结婚证,则需去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婚姻档案,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证明 。
4、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最重要的文件,如何制作离婚协议书,我们将另文说明,请关注。
5、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有的登记机关会要大1寸的,有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提供拍照服务,或者在其附近都会有拍照的店铺,拍摄快照还是很方便的。
6、《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处提供样本,可当场填写)。
女方结婚证丢了能办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