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场合不用设置喷淋

什么场合不用设置喷淋
2024-11-17 20: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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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大于等于50000 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大于等于5000 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木器厂房。

占地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单层、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厂房;高层丙类厂房;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准备部位;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丙类地下厂房。

产品特性:

1、优良的电绝缘性。喷淋管的涂层采用环氧树脂属于热固性树脂,具有良好的抗静电性能。

2、稳定性好,不和大多数物质发生化学反应,防腐性能好。

4、管面涂层附着力强,它对金属、陶瓷、玻璃、混凝土、木材等极性基材以优良的附着力。

5、力学性能高。具有和钢铁等同的强度,并且表面具有很强的内聚力,分子结构致密,所以它的力学性能高于酚醛树脂和不饱和聚酯等通用型热固性树脂。

6、耐热性能好,耐热性一般为80~100℃。环氧树脂的耐热品种可达200℃或更高。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喷淋管

回答2:

《建规》:
8.5.1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大于等于50000 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大于等于5000 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木器厂房;占地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单层、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厂房;高层丙类厂房;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准备部位;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丙类地下厂房;
2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 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m2 的火柴仓库;邮政楼中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空邮袋库;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冷库除外);
3 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 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院;超过2000 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 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4 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地下商店;
5 设置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办公楼等;
6 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 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
7 藏书量超过50 万册的图书馆。
8.5.2 下列部位宜设置水幕系统:
1 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 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院和超过2000 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的舞台口,以及与舞台相连的侧台、后台的门窗洞口;
2 应设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而无法设置的局部开口部位;
3 需要冷却保护的防火卷帘或防火幕的上部。
8.5.3 下列场所应设置雨淋喷水灭火系统:
1 火柴厂的氯酸钾压碾厂房;建筑面积大于100m2 生产、使用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厂房;
2 建筑面积超过60m2 或储存量超过2t 的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仓库;
3 日装瓶数量超过3000 瓶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灌瓶间、实瓶库;
4 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 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院和超过2000 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的舞台的葡萄架下部;
5 建筑面积大于等于400m2 的演播室,建筑面积大于等于500m2 的电影摄影棚;
6 乒乓球厂的轧坯、切片、磨球、分球检验部位。
8.5.4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且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
1 单台容量在40MV·A 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V·A 及以上的油浸电厂电力变压器,或单台容量在125MV·A 及以上的独立变电所油浸电力变压器;
2 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试车部位。

《高规》
7.6.1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不设集中空调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2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3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3.1 公共活动用房;
7.6.3.2 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
7.6.3.3 自动扶梯底部;
7.6.3.4 可燃物品库房。
7.6.4 高层建筑中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空调机房、公共餐厅、公共厨房以及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千赫多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房间等,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5 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礼堂的舞台口宜设防火幕或水幕分隔。
7.6.6 高层建筑内的下列房间应设置除卤代烷1211、1301以外的自动灭火系统:
7.6.6.1 燃油、燃气的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宜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6.2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宜设水喷雾或气体灭火系统。

不包括在上面规定的建筑就不需要设置喷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