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读者熊玉华问:在2月17日贵报A14版《专科生取消落户限制,武汉2004年已实行》这则新闻中提到,专科生、中专生和成人教育等非全日制学校的学生,符合条件可转户口。我想打听一下,具体怎么办,需要哪些条件?
答:武汉市人事局介绍,大专生落户武汉,须找到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合同;中专生落户武汉,要有在企业工作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且已成为企业骨干;网络学院、自修自考等毕业生,落户武汉的细则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凡已办理就业手续的大中专毕业生,一律由武汉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签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入户介绍信》,公安部门凭此直接办理落户。
一般情况下,大专毕业生的户口可落在单位的集体户口上;如果单位没有集体户口,则可以落在人才服务机构的集体户口上。同时,如果已有固定住所,可落在毕业生的固定住所处;也可以上在亲友家的户口上。
凡上在集体户口上的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均为该市常住人口,可在武汉市内正常异动。(记者罗欣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