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补办流程;
1、补办材料:
(1)填写补办申请表;
(2)由单位开具的补办证明;
(3)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一份);
(5)正面免冠去饰物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2、补办流程:
(1)登报挂失(省级报刊,须刊登资格证书编号);
(2)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4)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领取补办证书。(代领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
3、补办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具体费用请前往当地卫生局询问。
扩展资料:
护士资格证注册流程: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1份);
2、当年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和《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证明(不包括各类医士专业学历)(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1份);
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原件1份);
7、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1份);
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
9、正式人员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或毕业分配通知书,聘用人员提交正式聘用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由单位人事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10、人事档案已在我市医疗机构的护理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凭人事部门的拟录用通知,向执业所在地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护士执业证书》。
11、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3-6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护士资格证书
护士资格证丢失后需要重新注册。
补办条件:
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但遗失正本或副本(或正、副本均遗失)的注册护士。
补办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遗失2005年前办理的《护士执业证书》,还需提交《首次注册申请表》;
2、持证人近15日内在市级主要报刊上予以公告的报刊原件。
3、原《护士执业证书》的正本或副本;或以下材料:
(1)原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在省外或在注册机关外(跨市)取得的护士资格证书,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A、考试所在考点出具的《取得护士资格未办护士执业证书证明》;
B、考试合格分数证明;
C、取得护士资格公布文复印件(考点或考区加盖验证章);
4、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证明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6、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补办流程:
1、报刊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执业证书编号、发证时间、遗失证书种类,并声明作废)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一份)
3、拟聘用单位进行初审。申请者按要求备齐注册所需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给所在单位,由单位签署意见及盖章
4、录入信息。遗失2005年前办理的护士执业证者,单位需进行信息录入
5、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扩展资料: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有权取得本行政许可;
2、申请人享有知情权,实施机关应当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时限、流程以及材料要求公示;
3、申请人有权要求实施机关对公开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4、申请人在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的权利;
5、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提交材料;
2、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的表格中相关人员签字用签字笔填写;
3、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实施机关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工作,包括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参考资料: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护士执业证书核发(重新注册)
补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证书补(换)发登记表》一式两份,详细填写各项信息,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
2、登报声明资格证遗失作废(须有正确的证书号码)报纸一份;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一寸半身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及小二寸证件照两张;
5、原随证一起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补办护士证资格证说明:一、所需材料:1、登报挂失(省级报刊,须刊登资格证书编号)。2、填写补办申请表。3、个人补办申请。4、由单位开具的补办证明。5、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复印件。二、办理流程:1、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在每年的5月中旬、10月中旬交市卫生人才中心进行审核。2、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我中心将以上材料交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3、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通知申请人前去补办资格证书。
1、丢失资格证书登报声明作废材料一份;
2、提供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填写补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登记表一式两份。去当地的卫生主管部门还有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