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旦“踩雷”,平台涉非法集资而进入司法流程,从调查到资金追缴,中间难免有个一年半载、甚至更久。就算再心急,问题似乎都无法当即解决。当然,如果平台无涉诈骗,只是经营遇到问题的话,那就不属于经侦受理的范围,而属民事债权纠纷。这其中的法律关系,即平台本身究竟是居间的信息中介还是债权转让方,是否涉担保职能,则要视具体投资协议而定。
第二,即便平台负责人落网、平台账户被查封,这其中还能追缴回多少钱,仍是不确定因素。一般而言,涉嫌诈骗的平台总有资金转移,落网前也往往已经资金链紧张,因此追缴回来的钱款也往往不足以兑付总的欠债。当然,对于有证据显示平台控制人等用赃款进行诸如购房、购车等投资时,还可以依法继续追缴这部分钱款。
对于能够追缴回的钱款,将按照债权比例还给投资人。已被消耗掉而追不回来的部分,对投资人而言,就可能形成损失了。而对于平台涉案人员的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等),也算在另一个层面还社会一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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