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除了行业差别,主要还是一个“规模”大小的区别!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80万元),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他们各自可以开具什么样的发票。
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制度健全,也可申请为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