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方联系不上怎么办

2024-11-27 14: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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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一般分全责,主要责任、对等责任。

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伤情稳定后,鉴定伤残等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回答2:

发生不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后,若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到指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或保险理赔服务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这么做:
1、凭《事故现场记录书》、现场照片等,向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或保险理赔服务点事故处理民警申请事故认定;

2、事故民警核实事故情况,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并向未按约定方送达《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催告其在3日内到现场处理;
3、经催告后,当事人仍未积极配合处理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持《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事故处理通知书》到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4、收到索赔申请的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在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限额和商业三责险赔付范围内,按规定予以赔偿。

回答3:

朋友,如果说在交通事故中,由于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因种种原因无法在近期内与他保持联系上。要是你也采取了找交警出面与对方联系,督促对方前去交警队接受处理,用尽了可以使用的手段,都无果的话,唯一的方法就是“等待”。因为,在交通事故中处理赔偿事宜中,如果缺失了任何一方的配合,和知道。对于事故的善后工作是无法顺利进行下去的。即便是作为一方可以通过走法律途径,最终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还是要落实在由谁出钱埋单,出多少钱的实质问题。
因此,在现实中只有在双方都在场的前提下,无论是交警对事故责任认定如何,最终是按照交警进行调解结案,还是通过诉讼判决,都还是要由责任方出面应对才是哈。毕竟,交通事故的赔偿纠纷的诉讼时限为一年,所以遇上了事儿,不管是加害方,还是受害者均要保持耐心的平常心哈。

回答4:

你这么办,让交警给你出责任认定书。然后去法院强制起诉,然后即使对方不到场,也可以宣判,然后他还不出面,再走强制执行的程序

回答5:

交警队有办法,只要催交警事故中队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