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劳动者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可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无需公司批准。但需要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