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报备的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报备的人员,金融、教育、卫生等系统报备的人员办理护照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申领护照程序: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一、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一份,除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须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加具意见外,其他人员无需加具单位或公安机关意见;
2、交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
4、提交近期 (6个月内)正面两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二张(详见照片标准)。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办结(常住户口迁来户籍地不满10年的除外)。
有正当理由可加急办理,加急办理7天可取证,加急不另外收费的!
三、办证收费
证件费:200元/本。
护照有效期为10年,没有永久有效期的。
四、其他事项
1、未满16周岁的儿童须由监护人陪同前来申请。
2、常住户口迁 至我市不满10年的,由公安机关向迁出地核查情况后办理。
3、身份证遗失或过期,来不及办理新身份证的,凭《临时身份证》申请。
就直接写出国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