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活动中,对于美的主观反映、感受、欣赏和评价.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美感能力,但不是天生的,而是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不同时代、阶级、民族和地域的人,固然有不同的美感;就是个人与个人之间也会因文化修养、个性特征等的不同,而形成美感的差异性.美感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形象的直线性和可感性.离开了具体的形象,美感就不存在.但人的态度、思想意识和道德感等,也无不以形象思维的方式,渗入到美感的形象里面,构成美感的具体内容.因此,美感是形象思想性和社会性的统一.人的美感不是人的自然的禀赋,而是在人的自然的禀赋的基础上经由社会历史实践的产物.什么是美,美是怎样产生的?为什么有的客观事物能够使人感觉到美,有的客观事物不能够使人感觉到美?为什么有些人认为美的事物,另一些人却认为不美?为什么过去人们认为美的事物,现在又认为不美?对于这些关于美学现象的最普通的问题,从来都是那些善于思考问题的人们非常关注的问题.从古到今,有许多人用超人的智慧和努力来试图解决这个问题.然而,到目前为止,这个看似非常普通的问题仍然没有被任何人真正解决.本文利用观念主义的哲学思想,试图为解决这个千年难题探索一条途径.一,主观感觉 人的正常的社会行为的发生,是以人类文化为基础的.人类文化是人类通过长期的认识和积累逐渐形成的.人类文化,从功能上分为知识文化、技术文化和观念文化等三种文化范畴.观念文化是人产生“自我”感觉的文化基础[1].人以“自我”形态为根据,对客观事物产生的感觉行为,称为人的主观感觉.人的“自我”形态,取决于人的观念形态.人在主观上拥有什么样的观念形态,人就会形成什么样的“自我”形态,人就会以一定的“自我”形态在社会生活中产生一定的主观愿望(欲望),由一定的主观愿望对一定的客观事物产生一定的主观需求,由一定的主观需求对一定的客观事物产生一定的主观感觉[2].人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感觉主要有两种形态,这就是“快乐感觉”和“痛苦感觉”.当客观事物满足了人的主观需求时,人就会产生快乐感觉.当客观事物损害了人的主观利益时,人就会产生痛苦感觉.当人感觉到客观事物满足了人的主观需求时,客观事物使人产生出的快乐感觉,称为“好感”.如,一个喜欢吃卤猪肘的人在吃卤猪肘时,卤猪肘使人所产生的快乐感觉,就称为好感.当人感觉到能够满足人的主观需求的客观事物的存在时,客观事物的形态特征使人产生出的快乐感觉,称为“美感”.如,一个喜欢吃卤猪肘的人看到一只刚出锅的卤猪肘时,卤猪肘的形状、色泽和香味等使人所产生的快乐感觉,就称为美感.当客观事物没有满足人的观需求时,人因此而产生出的痛苦感觉,称为“缺憾感”.如,一个喜欢吃卤猪肘的人在非常想吃卤猪肘而没有吃到时的饥饿焦急感觉,就称为缺憾感.当人感觉到客观事物损害了人的主观利益时,客观事物使人产生出的痛苦感觉,称为“坏感”.如,一个人被蛇咬伤后所产生出的痛苦感觉,就称为坏感.当人感觉到能够损害人的主观利益的客观事物的存在时,客观事物的形态特征使人产生出的痛苦感觉,称为“丑感”.如,一个怕蛇的人看到蛇时,蛇的花纹、形状和动作使人所产生出的痛苦感觉,就称为丑感.当人感觉到能够损害自己主观利益的客观事物远离自己或不存在时所产生出的快乐感,称为“安全感”.如,一个怕蛇的人被告知“没有蛇”时所产生出的快乐感,就称为安全感.
以平均值来界定!
比你经常能看到的普通、一般、中等的美,那就是美,反之就是丑
没有界定,丑到了极致也是一种美,美到了极点未尝不能说是一种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