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5000块钱,仅800有欠条,其余的没欠条,但有录音,在我们县里法庭胜诉了,对方当庭承认的。但是,

2025-03-25 06: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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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补充回答:

1、如果只有两个书记员:不应是开庭,可能是要调查事实。

2、在二审未出判决之前,建议你要尽快补充提交新证据,或者看对方是否有证据证明他已经还款。在那次两个书记员的调查中,对方是否拿出了能证明他已经还款的新证据才是你要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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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说“在法庭胜诉了”:是指你的5000元法院全判决让对方还,还是判决中只对有欠条的800块让对方还?

2、如果法院对你全部的5000元都在判决中认定并让被告偿还:在判决生效后对方还不给你的,你可以在判决确定的偿还期届满后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注意不要超过这个期限。

3、如果法院只是在判决里让被告偿还你有欠条的800元:对于其他的4200元,你在起诉是请求了但法院没有支持的,判决后找到新证据的,可以在接到法院判决后15天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回答2:

再起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3:

根据你叙述的,对方的上诉理由法庭是不会承认的。
根据民法的举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对方说4200元还了,那么他应该向法院提供你的收条,否则他的主张是不会被法庭采信的。
另外,你说的二审法庭的组成,人员应最少三人,可以开庭也可以书面审。不过说这些也没用,这些不是你能定的,你也不能拿这些做什么文章,否则只能对你不利

回答4:

我国适用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判决为最终判决。如果再不服,可以到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即申请再审),但是到那时就很难了,因为提起再审的条件是严格的。如果再审申请失败,只能是去政府的信访部门信访了,难度更大。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你说只有两个书记员询问,我想这不是开庭。

回答5:

请把问题补充完整。谢谢!

回答6:

人证 或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 录下你俩的对话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