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填写完整的《非广东户籍深圳居民赴香港“个人游”申请表》,申请人浅蓝色底光学光面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X33mm)1张(贴在申请表上),属首次申请、换发、补发通行证或持非广东省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须提供经省公安厅出入境照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照片回执(新办证件的相片要与该回执一致)。
(这个表格的背面有公司签字盖章的部分,不要忘了,白跑一趟)
(二)提交申请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居住证复印件,交验二代身份证、居住证原件。
(三)提交申请人在职证明。在职证明可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背面填写及签章,也可以另纸出具(格式详见http://www.sz3e.com)。
(四)持有效通行证申请签注的,需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申请办理赴港三个月签注的,通行证剩余有效期须大于3个月零20天;申请办理赴港一年签注的,通行证剩余有效期须大于1年零20天。
(五)公安机关如认为申请材料需进一步核查认证,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有 要居住证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