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准生证的时候能查到婚史,但一般不会查婚史。准生证需要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
3、结婚证原件;
4、男女双方婚育证明(在双方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开具);
5、免冠照片;
6、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书。
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群众在哪个点提出办证申请,就由该接待窗口负责按程序办理到底。”詹鸣说,群众办证中反映最集中、矛盾最突出的,是《一孩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今后,各村、社区居委会,设有人口计生办证窗口的政务大厅为办理上述两证的受理单位,
湘籍入粤流动人口可以在广州市、东莞市、深圳市的3个湖南省驻粤联络站跨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服务机构在接待群众办证办事或受理咨询信件、电话时,应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由受理工作人员按程序办理,确保群众不在户籍地、居住地两地“折腾”。
同时,通过网站、办事窗口、宣传资料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有关计划生育证件证明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提交证明材料的目录、申请表式样、是否收费、服务承诺、联系方式等信息,使群众了解相关内容、办事流程和咨询方式。
《通知》特别指出,对当事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格式的,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及法定格式,避免因告知不清让当事人多跑“冤枉路”。省计生委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群众最多跑两次。
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发挥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主动上门办理,探索实行全程办事代理服务机制,由计生专干帮助群众代办《一孩生育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准生证申请办理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湖南省出台细则缩短准生证办理时间 方便群众
办准生证会查婚史吗?
一般不会的。
准生证怎么办
准生证的办理需要双方户口所在地配合。准生证如何办理?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能比较容易办理准生证。
1、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
2、同时准备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故建议,可以有一方写无业。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准生证在哪里办
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准生证需要哪些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
3.结婚证原件
4.男女双方婚育证明(在双方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开具)
5.免冠照片
6.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书
补办方法
拿两个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或者上户口的时候,拿户口本和宝宝的医学出生证明(宝宝出生的医院会出具相关手续并告诉你如何办理)去派出所办理(小孩出生一个月以内,一个月后要双方居委会证明等)。
使用期限
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般有效期为0.5-1年,不同地域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
不查,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准生证。
办理条件:
温馨提示: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般是指“准生证”
1、依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若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地则不需办理准生证或相关证明(若户籍不在本地,需咨询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
2、依法生育二孩的,不用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即二孩准生证),只需到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开具《生育服务证明》(就是一证明)
变化: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卫计委对生育一孩二孩的家庭,启动了生育登记制度,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只开具《生育服务证明》。
注:生育三孩及以上的仍需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提交材料:
本地户籍: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异地户籍: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居住证; 5、流动人口生育证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