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不还,法院执行他的房子,而房子有抵押,已经过了抵押期限,拍卖后款项怎么分配

2024-11-19 13:15:23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抵押给那里,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是可以强制执行,拍卖的。

在银行优先受偿后,剩余部分给债权人。

回答2:

如果对方财产不够清偿债务,以下是参与分配的债权分配顺序。另外,对同一顺序有多个申请的债权人的,有法定按法定,没有就根据债权数额按比例分配。
作为债务人的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法院因执行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所有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得到全部实现,对此,我国法律上制定了参与分配的制度。
虽然参与分配能适当实现债权,但是对参与分配的主体是有要求的。必须是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根据但未申请执行的债权人。
参与分配的债权分配顺序是:
1、法定债权
2、有担保的债权
3、首先采取查封等措施的债权
4、普通债权
5、行政或刑事处罚
对同一顺序有多个申请的债权人的,有法定按法定,没有就根据债权数额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