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饭店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2024-12-02 1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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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来说,餐厅开业之前客户应该办理好这些证件与审批:餐饮经营许可证、环保审批、消防审批、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所需资料及办理方式如下:

1、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客户首先需前往工商部门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好餐厅的名称。

2、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

客户可前往餐厅所在地主管卫生的防疫站(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即《食品卫生许可证》)。这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没有餐饮经营许可证的餐厅是禁止营业的。客户在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时需携带之前领取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其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除了齐全有效的材料外,还需提供餐厅平面布局示意图,并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指导、审查后,取得符合要求和基本符合要求的结论。现场考核内容主要为:店面布局、厨房、消毒设备和方法、卫生间、员工体检、卫生措施等。

3、办理环保审批

客户可以到辖区环保局进行申请,环保局会安排专业人员去往餐厅实地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排水、排油烟以及噪音等。这里需要客户提供店面的平面图以及店面周边的建筑环境。环评检验合格后,由主管环保局在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中有关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同意开业”,并加盖公章。

4、办理消防审批

餐厅在开业前,需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申领消防安全许可证。消防审批由所在地区主管公安局消防科办理。在工商局领取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后,到所在地区主管公安局消防科申请办理消防审批。客户要提交申请书、餐厅位置平面图。

领取《防火安全重点行业审批表》。由消防科派防火检验员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防火检验员签署检验合格意见,并加盖公安局防火检验专用章。

5、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工商登记也是重要一环,是餐厅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必要法律程序。客户拿到以上证件后的30日内,就可凭借这些证件以及相应的房屋租赁证明、身份证,并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登记主管的工商局领取《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

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为:餐厅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经营场所面积、经营期限、分支机构。工商局核准登记后,向企业法人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非法人企业或者非独立核算的企业分支机构签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