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如何认定农民工工亡赔偿?公司支付工亡赔偿金62万,请问能在税前全额扣除吗?

2024-12-03 11: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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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
首先,各地税务机关在实践中处理也有不同。如,大连市地税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企业根据《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的规定,向因工伤、残、死亡的职工及家属支付的工资、各种补贴和补助等福利待遇,允许税前扣除。
有些地方的税务部门却认为,纳税人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意外安全保险可以税前扣除,但工伤赔偿款不允许税前扣除。
因此,若企业已参加保险,赔付金额应扣除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工伤赔偿,对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费可以在税前扣除),应由工伤保险支付。
若企业为履行劳动合同发生赔偿款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福利费用,企业应在税前扣除。
如属于福利费用应依据企业所得税限额扣除。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4款、第5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不需代扣代缴:
(4)救济性款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个人生活补助费;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救济金以及抚恤金;(细则第14条)
(5)保险赔款。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
希望对您能有帮助。

回答2:

第一,研究解决企业早期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偏低问题。第二,切实解决困
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第三,全面实施县(市)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制度,切实减轻参保人负担。第四,扩大社保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推进地税全责征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力争农民工100%%参加工伤保险。第五,开通恶性肿瘤等15个需要长期不间断治疗的特定病种门诊报销医疗费用通道,减轻医保患者负担,缓解“看病贵”的突出矛盾。第六,启动职工生育保险,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必要的医疗保健。第七,着重抓好“湛江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组织有就业和培训愿望的农村青年开展定向和“订单式”培训,实现由物质扶贫向技能扶贫的转变。第八,实施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贴补等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府出资购买保安、保洁等公益性岗位和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岗位安置有就业愿望的困难群体就业。第九,在抓好湛江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出台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取得经验后,选择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广,扩大试点范围。第十,进一步扩大劳动争议仲裁费减免缓实施范围和提高仲裁费减免标准,死亡职工亲属追索工亡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或一次性赔偿金等四种情形可以100%免交仲裁费。为破产和关闭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企业涉军人员、驻湛部队随军家属提供档案托管全免费服务;为持《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提供职业介绍全免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