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5日,第八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商务部陈德铭部长与东盟10国的经贸部长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该协议的签署向外界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即中国和东盟各国愿同舟共济,携手抗击金融危机,继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为东亚地区和全球经济的复苏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投资协议》包括27个条款。该协议通过双方相互给予投资者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投资公平公正待遇,提高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透明度,为双方投资者创造一个自由、便利、透明及公平的投资环境,并为双方的投资者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从而进一步促进双方投资便利化和逐步自由化。
此次《投资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成功地完成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协议的主要谈判,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如期在2010年全面建成。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我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东盟作为整体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2002年中国与东盟启动了自贸区的谈判,2003年“早期收获计划”正式实施,2004年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 2007年签署了《服务贸易协议》。 1997年12月,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在首次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确定了建立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方针。
2000年9月,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东盟与中国(10+1)领导人会议上,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议,得到东盟有关国家的赞同。
2001年11月,在文莱举行的东盟首脑会议期间,中国和10个东盟成员国宣布了将在未来十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的目标。
2002年11月4日,第六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宣布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从而启动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
1995年~2002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年均增长15%。
2003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到了历史性的782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42.9%。
2004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下调农产品的关税,到2006年,约600项农产品的关税降为零。
2004年底,双边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标志着自由贸易区建设进入实质性执行阶段。
2005年4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文莱、印尼和菲律宾时提出,到2010年,中国和东盟双边贸易额达到2000亿美元。
2005 年7月20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降税计划开始实施,中国和东盟的7000种产品在大幅降低关税、免配额以及其他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改善的情况下,更加顺畅地进入对方市场,这有利于东盟国家的产品扩大对中国市场出口,也有助于中国企业以更低成本从东盟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和设备。
到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东盟对中国的出口增长48%,中国对东盟的出口增长55%,对东盟和中国国内生产总值 的增长贡献分别达到0.9%(约合54亿美元)和0.3%(约合22亿美元),将为中国和东盟商界创造无穷商机和广阔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