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的荒山有林权证,集体未经我同意私转给别人开发,我该怎样维权

2025-03-29 13: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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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可以带着《林权证》去法院起诉村委会,要求村委会 返还在承包期内林地。

【2】根据《土地承包法》 第十四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

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回答2:

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转让行为无效。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