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现代市场经济有不同的分类。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1991“过渡到市场经济”的研究报告提出了一个成功的市场经济体制的三种模式:美国,英国的消费者为导向的市场经济,也被称为自由市场经济;日本法国行政导向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德国和一些北欧国家。
一个共同的特点,美国,日本,德国和市场经济体制
涉及到西方市场经济中,人们自然会首先考虑的是美国,日本和德国,因为它们都是重要的,发育良好,但也有一定的代表性,而是来自美国,日本和德国,在市场经济中,人们往往会在它们之间的不同点更加强调了研究。诚然,这些特点确实显著和重要的,值得进一步研究。但是从学习的角度来看,更重要的是探索他们的共性。
(一)社会经济体制
社会经济制度,美国,日本,德国,市场经济是一种混合经济与私有制为主体,并在私营经济,基于主导的私人垄断。
在美国,日本,德国,经济,约1%-10%范围内,合作社所有制,较小金额工会的所有权,在剩下的80%-90%的国有部分是私有财产。在私有制经济,虽然中小企业的数量占到80%-90%或以上,但他们毕竟是下属。中小企业在制造业,例如在日本,大型企业60%以上的有合同关系。 200 000工业公司在美国,最大的50占行业总资产的49%。 [1]在日本,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企业(不含金融保险业)有175万,其中1十亿日元的资金超过2,195家,占比仅0.13%的企业总数,但他们占所有公司的总股本的41.4%。 [2]在德国,有近44,000家工业企业,超过一千大企业只有1000人,占企业总数的2%,但他们占了总销售额的44%。 [3]我们之所以在这里突出,主要是因为他们的影响和作用的大公司,是太大,太重要了。迈克尔·波特哈佛商学院教授总之,大多数国家依靠几十工业集中区和近百家企业提供的产品大部分出口,提高公民的生产率和生活水平。方面
(二)社会经济机制
在社会经济机制是在市场竞争调控的基本手段。治疗在美国,日本,德国,三种常见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竞争的问题:第一,强调竞争的重要性,同时看到了个人和企业(尤其是私人垄断)有竞争力的本能排斥,因此不能依靠竞争的自发秩序的存在,但重点放在建设人与有序竞争。第二,为了建立这样的有序竞争,不仅要直接了一些必要的调整,以竞争法律和法规的顺序,如美国的反托拉斯法禁止日本,德国的反垄断法对限制竞争法的发展,也间接创造为建立有序的条件,如货币稳定,市场自由化,契约自由等显著的竞争。竞争
西方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都特别重视,致力于保护竞争,因为它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德国路德希艾哈德说:“竞争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市场经济体制,甚至其最内在的排斥因素,妨碍或阻碍竞争必然导致这个系统的破坏根本。”在他们看来,竞争在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些影响可以归结为所取得的成就,民主和实现协调。他们认为,“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有两大任务,即确保最伟大的成就和经济权力的下放。” [4]“有竞争力的经济体制是最经济的所有经济体系,但它也是最民主的制度。” [5]在市场经济中,经济过程由个人和企业在市场上由供求关系自由作出决定。这些必须要经过的分散决策竞争的协调。这种协调的经济发展思路,通过竞争,在斯密的理论通过。在斯密看来,人的利己主义本身就是一个规范权力,但这种权力只是有利于调节可能发生在一个竞争的局面公众的作用。
他们还认识到,经济本身往往是不感兴趣的竞争,并通过垄断和协议,如价格和市场,以削弱和排除竞争,总是努力。经验表明,在国家经济竞争的原则不会自动得到执行,必须规定一个国家的“人类秩序”来保护他们。这就是为什么西方国家的一系列反垄断和相应机构的出现。然而,为了形成有效的竞争秩序,它也必须尽全力做到这一点间接,建立必要的框架条件。例如,正确运用货币政策。为了竞争,货币政策起到了主要作用。如果你不能保证成功的货币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实现订单的所有努力都将是徒劳的,因为通货膨胀会严重的价格管制机制和信号干扰的功能。同样,我们必须开放市场。封闭意味着企业需求减弱或完全取消的市场竞争中。在市场经济中,谁封闭的市场,是违法的处理所造成的责任损失。同样,合同自由,是竞争的重要前提。因为只有当家庭和企业可以决定何时何地任何事交易的情况下,在竞争中合作。社会经济功能
(3)国家/>社会经济状态的功能非常接近。同时履行之类的资产阶级国家和社会经济功能,这是一个很长的时间做的功能。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一个新的现象,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功能大大增强。这是因为这些国家的政府考虑的社会经济功能时的基本目标,从而为主,并在提出政策的社会和经济目标的制定有很大的提高。
战争结束后,美国,日本,德国,政府的社会和经济生活的管理理念主要是:?第一,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对整个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转创造框架条件,而不是试图直接从事经济活动,其次,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市场竞争自发的必然弊病带来了三个(在经济周期性波动,不协调,极大的社会不公正的经济结构),以及各种资本主义国家的冲突,力求得到缓解的矛盾。因此,他们提出了三个层次的社会和经济政策目标,第一个层次是社会政策目标,即所谓的个人自由和社会的和谐,这个目标可以称为最高目标。第二个层次是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包括经济自由,社会保障和社会正义;第三个层次是经济政策的第二个目标,在这种情况下,货币币值稳定,充分就业,经济温和增长,国际收支的平衡和公平分布。
为了遵循以下基本思路和实现社会和经济政策目标,战后的美国,日本,德国,已经制定或完善了一系列的经济政策工具,包括竞争政策,货币政策,财政的策略,等等。的社会经济功能的所谓的国家大大加强,主要是通过这些具体的政策反映。可以说,它反映了一个特别关注的一个指标,国家财政支出在GDP中的比重,有好几次战争比战争前改善后。 1937年,美国,该指令为8.5%,日本为11.6%,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于1952年,15%; 1988年,美国上升至36.3%,日本32.9%,与德国46.6个百分点。 [6]当然,在使用这些政策工具,在“配方”和“剂量”方面的国家仍然是一个很大的不同。
(四)社会经济趋势趋势和前景也日益接近对方,相互依托的干扰。
由于各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美国,日本和德国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长处和弱点。人们普遍认为,美国,英国更强调“自由”,但相对较少的社会福利,一些德国,法国和北欧国家更注重社会福利,但相对缺乏“自由”的,日本既是不足。目前的趋势是,他们将弥补自己的不足在这三个差异不扩大,反而萎缩。
我认为,未来的美国,日本,德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共同发展,可以使另一种描述。我可以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已经经历了三个阶段,中,小企业(或自由竞争阶段),即舞台消失;民营大企业主舞台(或私人垄断阶段);大企业+大政府阶段,即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和经济生活在一起的大企业和大政府。这里的“大政府”,不仅指的是规模扩张的政府机构和人员的数量比过去,但更重要的是政府的权力和职能,以加强和扩大。然而,在“大政府”的第三个发展阶段,往往是官僚缺乏效率,“大企业”是过分追求利润,要么忽略社会责任,以及缺乏民主精神。目前正进入发展的第四阶段。它仍然是一个“大企业”+“大政府”,但这里的“大企业”和“大政府”将逐步改善过去。虽然西方市场经济的顽疾,但从大方向,他们不断地进步。
更多信息可以看出
[文件编号1-135
] [原创]年轻原始出版物[地名]广州
> [数字]原出版原著200002
的[页码] 3035
[中图分类号] F13
[类别名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的[复制号] 200009
[标题]美国,日本,德国,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启示
[作者:魏终身学习
作者简介魏长学,政治和经济中共陕西省委室副教授。中共陕西省委,陕西西安710061
[摘要]美国,日本,德国和市场经济体制代表了三个成功的市场经济,他们的共同特点的深入研究,从它适用于中国的国家学习条件的一部分,将有利于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
关键词当代资本主义国家/西方市场经济/中国市场经济
经济制度都是市场经济。
社会制度,德国,日本的社会保障程度较高,美国贫富差距较大,所以发生占领华尔街的抗议。
日本君主立宪。
德国是最晚建立三权分立宪政的,汲取各国经验。
美国的联邦制,可能发生要退出联邦而独立的挑战,历史上也为此发生过内战。美国的两党制议会斗争,也数次造成政府关门。
国际上对现代市场经济有不同的分类。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1991年《转换到市场经济》的研究报告中提出了成功的市场经济的三种体制模式:美国、英国的消费者导向型市场经济体制,又称自由市场经济;日本、法国的行政管理导向市场经济体制;德国和北欧一些国家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
一、美国、日本、德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共同特征
一谈到西方市场经济,人们自然首先考虑到的是美国、日本和德国,因为他们既重要、发达,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而一谈到美国、日本和德国的市场经济,人们又往往比较重视研究它们之间的不同点。诚然,这些特殊性确实是显著而重要的,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但是,从借鉴的角度出发,更重要的是探讨它们的共性。
(一)社会经济制度方面
在社会经济制度方面,美国、日本、德国市场的经济体制都是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而在私有制经济中,都是以私人垄断企业为主导。
在美国、日本、德国经济中,国有部分约占1%-10%不等,合作社所有制、工会所有制的份量更小,其余80%-90%以上均属私有制。而在私有制经济中,中小企业虽然在企业数量上占80%-90%甚至更多,但它们毕竟是从属的。例如在日本制造业中的中小企业,60%以上同大企业有承包关系。在美国20万家工业公司中,最大的50家占了全部工业资产总额的49%。[1]在日本,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企业(不包括金融、保险业)有175万家,其中资本额在10亿日元以上的公司有2195家,仅占公司总数的0.13%,但它们占了全部法人企业资本总额的41.4%。[2]在德国将近4.4万个工业企业中,千人以上的大企业只有1000个,占企业总数的2%,但它们却占了销售总额的44%。[3]这里我们之所以突出大公司的地位,主要是因为它们的影响和作用实在太大,太重要。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迈克尔·波特概括说,大多数国家都是依靠几十个工业集中区和几百家公司提供大部分出口产品,提高生产率和国民生活水平的。
(二)社会经济机制方面
在社会经济机制方面,都以市场竞争为基本调节手段。在对待竞争的问题上,美国、日本、德国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三种体制的共同点主要表现在下述两方面:一是都强调竞争的重要性,同时又都看到个人和企业(特别是私人垄断企业)有一种排斥竞争的本能,因此不能寄希望于其自发存在的竞争秩序,而是重视建立人为的有序的竞争。二是为了建立这种有序的竞争,不仅要直接制订若干必要的调整竞争秩序的法规,例如美国的反托拉斯法、日本的禁止垄断法、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等,而且还要间接地为建立有序竞争创造重要的条件,例如币值稳定、市场开放、契约自由等。
西方的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都特别重视竞争,致力于保护竞争,把它看成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德国的路德希·艾哈德说:“竞争不可分地是市场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甚至是它最内在的要素,排斥、损害或阻碍竞争都必然导致根本毁坏这种制度”。在他们看来,竞争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多方面作用。这些作用可以归结为取得成就、实现民主和达到协调。他们认为,“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有两大任务,即保证最大成就和分散经济权力”。[4]“一种竞争的经济制度是所有经济制度中最经济的,同时又是最民主的制度。”[5]在市场经济制度下,经济过程是由个人和企业在市场上按供需状况自由地进行决策。这些分散决策的协调也要通过竞争。这种通过竞争协调经济发展的思想,出自于斯密的理论。在斯密看来,人的利己主义本身就是一种调节力量,但这种调节力量只有在竞争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有益于公众的作用。
他们同时也认识到,经济本身对竞争往往是不感兴趣的,而且总是力求通过垄断和价格与市场的协定等来削弱和排除竞争。经验表明,国民经济中的竞争原则不会自然而然地得到贯彻,它必须通过一种国家规定的“人为秩序”加以保护。这就是西方一系列反垄断法和相应的国家机构出现的原因。然而,为了形成有效的竞争秩序,人们还必须作出种种努力间接地为此建立必要的框架条件。例如,正确运用货币政策。在竞争秩序里,货币政策起着首要作用。如果不能成功地保证一定的币值稳定,一切实现秩序的努力都将白费,因为,通货膨胀将会严重干扰价格的调控机制和信号功能。又如,必须开放市场。封闭供求意味着企业削弱或者完全取消市场上的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谁封闭市场,就是犯法,应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再如,契约自由是开展竞争的重要前提条件。因为,只有当家庭和企业可以自行决定何时何地买卖何物的情况下,竞争才能正常运行起来。
(三)国家的社会经济职能
国家的社会经济职能相当接近。资产阶级国家同时履行阶级职能和社会经济职能,这是由来已久的事情。二战后的新现象在于,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社会经济职能都大大增强了。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这些国家在考虑政府的社会经济职能时的基本目标,和在制订社会经济政策时所提出的目标都大大提高了。
战后,美国、日本、德国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思路主要是:首先,国家的任务主要是为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转创造框架条件,而不是自己直接从事经济生产活动;其次,针对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和自发的市场竞争所必然带来的三大弊病(经济的周期性波动、经济结构的不协调以及社会的极大不公),以及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种种矛盾冲突,力争加以缓和。据此,它们提出了三个层次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第一层次是社会政策目标,即所谓个人自由和社会和谐,这一目标可以称之为最高目标。第二层次是经济政策的一级目标,包括经济自由、社会保障和社会公正;第三层次是经济政策的二级目标,这里指通货币值稳定、充分就业、经济适度增长、国际收支平衡和公平分配等。
为了遵循上述基本思路和达到上述社会经济政策目标,战后美国、日本、德国都发展或完善了一系列经济政策工具,包括竞争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等。所谓国家的社会经济职能大大增强,主要就是通过这些具体的政策得到体现的。可以说,它特别集中地反映在一项指标上,即国家财政支出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战后比战前都数倍地提高了。1937年,美国的这一指示为8.5%,日本为11.6%,1952年联邦德国为15%;1988年,美国上升到36.3%,日本为32.9%,德国则为46.6%。[6]当然,在运用这些政策工具时,各国在“配方”和“剂量”方面还是有不少差别的。
(四)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
在社会经济制度的发展趋势和前途方面,总的说来是在日益相互接近、彼此靠扰。
由于种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美国、日本和德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各有长处和短处。人们普遍认为,美国、英国更多的强调“自由”,而相对较少社会福利;德国、法国和北欧一些国家比较重视社会福利,但相对缺乏“自由”;日本则两者都不足。目前的发展趋势是,它们各自都将弥补自己的欠缺,三者的差异不是在扩大,而是在缩小。
我认为,对于美国、日本、德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共同发展前途,可以作另一种描述。是否可以说,西方发达国家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已经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以中小企业为主的阶段(或者说自由竞争阶段);以私有大企业为主的阶段(或者说私人垄断阶段);大企业+大政府的阶段,即由大企业和大政府一起主导社会经济生活。这里的“大政府”,不仅是指政府机构和人员的规模数量比过去扩大,更重要的是指政府权力和职能的强化和扩大。然而,在第三个发展阶段中的“大政府”,往往是官僚主义的、效率欠缺的;“大企业”则是过分追求利润,既忽视社会责任感,又缺乏民主精神。现在正在进入第四个发展阶段。它将依然是“大企业”+“大政府”,然而这里的“大企业”和“大政府”都将逐步比过去有所改善。西方市场经济虽然有种种弊病,但从大方向看,它们在继续进步。
有更多的资料可以看
【 文献号 】1-135
【原文出处】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
【原刊地名】广州
【原刊期号】200002
【原刊页号】30~35
【分 类 号】F13
【分 类 名】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复印期号】200009
【 标 题 】美国、日本、德国市场经济体制对中国的启示
【 作 者 】魏长学
【作者简介】魏长学,中共陕西省委政经室副教授。中共陕西省委,陕西 西安710061
【内容提要】美、日、德的市场经济体制代表了三种成功的市场经济模式,深入研究它们的共同特征,学习借鉴其适用于我国国情的部分,将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
【关 键 词】当代资本主义发达国家/西方市场经济/中国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