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轻伤,受害人同意私了,但乡镇府书记要求拘留,怎么办?

2025-03-20 19: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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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打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拘留是正常的。
如果受害人同意私了,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如果乡镇府书记要求拘留,就是干预过问案件,是违法的,可以向上级政法委或者党委投诉,乡镇书记一定会得到处理的。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第八条领导干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党委政法委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
(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二)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三)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四)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五)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