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办护照需要户口本么?

2024-11-12 02:41:3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需要。

申请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护照办理是要根据规定,办理护照,须要你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县)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办理,这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43个城市可以异地办理的。

办证说明

关于单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见,需要说明的是:

(一)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二)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出境,由相应的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上述人员已经离开原单位。但是档案仍在原单位的,应由原单位出具意见。)

(三)14周岁以上(含14周岁)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未满14周岁的,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出具意见,免交单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见。

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近亲属的,须提交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派出所或者监护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

(四)上述(一)(二)(三)类人员以外的申请人,档案存放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可由“中心”出具意见。

档案存放在北京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分别由“中心”和区(县)人事局或者劳动局出具意见。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各部委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仅限为中心存档的本系统内部流动人员出具意见。

(五)在外地工作的北京市居民符合上述(一)(二)类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

(六)其他人员由北京市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护照办理



回答2:

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申请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办理护照

回答3:

办普通护照不再需要户口簿.公安部以《公告》形式规定,公民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

新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改变以往申办出入境证件需要同时交验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做法,不再要求提交户口簿,有关信息由受理部门通过公安内部网络查询;

二、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部分申请材料复印件,由公安出入境管理受理部门通过复印或扫描自行采集;

三、公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应当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以及与申请事由相应的材料;

四、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赴港澳地区或者台湾地区签注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

五、申请人可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也可登录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政府网站“表格下载”栏自行下载打印。

回答4: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12月28日,公安部发布公告,详细公布了公民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规定要求,进一步简化有关申请材料。其中规定,今后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有关信息由公安机关通过内部网络查询。

消息称,此次公安部全面梳理并详细公布了公民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所需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服务要求等事项。同时,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关切,进一步简化了有关申请材料。

首先,改变以往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需同时交验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做法,今后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有关信息由公安机关通过内部网络查询;

其次,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切实减少申请人的办证成本,有关材料由公安机关自行采集;

再次,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时,申请团队旅游签注不再需要提交组团社发票,申请应邀、商务、乘务、学习签注的事由材料仅需提交台办出具的批准函件。

此外,还一并公布了公安部以及31个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服务监督电话,广大群众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时,如发现与公告事项不一致等情况,可随时拨打电话进行投诉反映,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投诉人。

回答5: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按规定,从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以后,办理护照及港澳通行证,简化办理证件,不需要户口本,只要有效的身份证办理,所以说,需要办理护照,带上身份证到公安出入境窗口办理,完全没问题,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