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要求我国境内的任何银行和金融机构来对被执行人的账户进行冻结处理,相关单位应当配合法院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这要看地域和案情了;
如果是北京、上海一线城市、法院查询人民银行就可以知道被告所有的帐户、
根据案情需要查封所有的帐户;
如果是三、四线城市、法院查询人民银行也不知道被告所有的银行帐户;因为个人所有帐户没有全国连网、只有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连网;
提示:如果你是原告、这种希望是很小的、如果危害公众利息和国家利息、银行会主动查询;
如果是民事纠纷、法院需要原告提供被告的财产线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