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分手了.同居三年.屋子是共同名子,她用手段强行占有,她出租了,租金我没收到一分,屋子是我出金钱买的,

证明全有,我可以拿回多少?
2025-04-04 0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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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仅仅是同居没有领证的话,房产证上虽然有两个共同的名字,如果你有有力的证据证明房子是你全款所买的话,你可以得到房子的整个产权,至少大部分财产权利,如果是领证后的婚后财产的话,就得平分,或者过错方少拿一部分。

具体情况你可以咨询两方面的专家:一个是房产中介,一个是离婚律师。

回答2:

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的话,你可以告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