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是什么

2024-11-17 10: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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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是:



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



【法律依据】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三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回答2:

  拘役在我国来说可能还是比较轻的刑罚了,我们国家不像国外是允许死刑的存在的,这也是犯罪率下降的一个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满足特定的条件下,拘役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那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关押场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治好的疾病,可以认定为严重疾病等。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这是人道主义原则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在执行场所执行刑罚,而使罪犯回到家庭中,得到更好的照顾或者照顾好婴儿。

  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这主要考虑到有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虽然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规定,但由于其年老体弱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不适宜继续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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