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依据中国《商标法》有关条款,青岛卷烟厂以“连续三年以上没有在中国大陆宣传和生产老刀香烟”为由,申请撤销了英美烟公司在中国大陆的“老刀”商标所有权。1994年,颐中烟草集团青岛卷烟厂、徐州卷烟厂、延安卷烟厂重新开始“老刀”牌香烟的生产,烟标图案与解放前的“老刀”牌香烟烟标图案基本相同,标有“老刀牌”、“颐中烟草青岛卷烟厂出品”等字样。
颐中烟草集团青岛卷烟厂凭借“老刀”牌香烟在1994年创收近3亿元,这相当于该厂前十年的利润总和。 但是这次的改版并未引起消费者的好感,有不少人认为这是“出于猎奇、促销的考虑”; 还有人认为这样的改动是“一种崇洋倾向”、“不分是非”的错误行为,应该被取缔。由于“群众反映很大,新闻界也多次批评”,大约在1997年“老刀”香烟彻底停产,退出了香烟市场。
你说的这种香烟
应该是地方卖的香烟
不是名牌香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