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
总分类账简称总账,是根据总分类科目开设的,用来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核算的账户,它能够提供某一具体内容的总括核算指标。
明细分类账简称明细账,是根据明细分类科目设置的,用来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的账户。
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类账户。
联系:核算内容相同;总分类账统驭控制明细分类账,明细分类账补充说明总分类账;总分类账的金额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的金额合计相符。
区别:反映和提供指标的详细程度不同。
二、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的平行登记
根据总分类账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之间的关系,总分类账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必须采用平行登记的方法。
所谓平行登记,是指对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都要以相关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记入有关的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方法。
平行登记的要点:
(一)登记的依据相同
(二)登记的方向相同
(三)登记的期间相同
(四)登记的金额相等
三、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的核对
为了检查账户记录是否正确,应当对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登记的结果,进行相互核对。核对时可通过编制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及余额表进行。
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及余额表的编制
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及余额表是根据明细分类账户的记录编制的,原则上每一个设有明细分类账户的总分类账户编制一张。某一总分类账户的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及余额表中期初余额合计、借方本期发生额合计、贷方本期发生额合计、期末余额合计,应分别与该总分类账户的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相符。如果有关数据不符,则说明记账有差错,应及时更正错账,以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
借方发生额:(1)40
000元,(2)30
000元
贷方发生额:(1)50
000元,(2)30
000元
期末余额:10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