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开证行和其指定的付款行一旦在受益人交单相符的情况下付款,则没有追索权。 只有议付行在受益人相符交单后向受益人做了议付,即先于开证行垫款给了受益人,那么,日后开证行没有对议付行付款,那么,议付行有向受益人的追索权。 议付行对受益人的追索权没有期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