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上一年的标准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2003年12月26日公布 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五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按起诉时间算,不能说是十年前起诉,由于某种原因十年后判决按十年后的生活水平计算。
以法院开庭时的标准为准。
希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我在任务,望能采纳我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