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9000元。
一、佳木斯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
各招生学科学制均为三年。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黑价联[2014]73号文件要求,对研究生学费标准进行调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9000元。
二、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标准
1.奖、助学金(不包括有固定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的考生):
(1)国家助学金: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教[2014]5号,资助标准6000元。
(2)国家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精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