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许多理论上的模糊认识、实践中的不当做法,根子都在于没有拿捏好分寸。交融不是要取消民族之间的差异性,更不是要消灭哪个民族,既不能持消极论、无所作为,也不能犯急躁病、胡乱作为。如何做、如何说、由谁做、由谁说,哪些多做少说、哪些只做不说,还有哪些不做不说但乐见其成,要把握好界限、拿捏好分寸。总的是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通过扩大交往交流交融,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交往交流交融”理念的提出及完善2010年2月召开的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要把有利于民族平等团结进步、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有利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作为衡量民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这是中央第一次提出“交往交流交融”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