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