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不要这样做,这样做对你们任何一方都是不好滴,两个人在一起时间长了都会有感情的,既然你们都已离婚而且还各都自再婚了,如果你们现在的婚姻你感觉很幸福,那你们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为好!!
情人的定义到底是什么呢?是如同蓝颜一样在朋友以上伴侣以下的人,还是事实平等于伴侣名义上低于伴侣的人?那离婚后再相见产生的感情又是什么感情呢?是对对方仍然存在着爱,还是留恋相爱的过去呢?你可以仔细想想哦~很高兴你们能在分开之后还能平心静气的联系着!无论是哪一种我这个陌生人都还是希望你们能以现在的家庭为重的。如果发现你爱他就跟你现在的丈夫一样,那就可以保持一种心上的爱情。如果你说的情人是基于身体的诉求,那站在道德的立场最好不要;如果你说的情人只是一种相互的关系,在道德范围呢又何尝不可以呢?如果你觉得相互有的感情是对过去的留恋,那做一对相知相守过的好朋友也是非常好的!!楼主可以自己衡量一下哦!总之,还是祝你们家庭和睦!幸福美满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