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办理离婚证一方没有户口本,用户籍证明能不能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呢?

2024-12-03 1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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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能证明户籍,身份就可以。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回答2:

应该是可以的,详情咨询当地民政局。

回答3:

你好,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