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按下列规定计算。(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