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地户口不能再青岛市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依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扎实推进“一次办好”的通知,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2、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开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
公安部2015年8月22日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一项就是有关“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扩展资料:
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受理条件
因下列原因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1)法律、法规规定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必需具备无犯罪记录的。
(2)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确需具备无犯罪记录的。
(3)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事项的。
(4)公民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众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必须具备无犯罪记录的。
参考资料来源: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扎实推进“一次办好”的通知